银行发来一条扣款提醒。
68000。
备注:周大福。
我看了三遍。
我没买过任何首饰。
这张卡,是我的工资卡。
三年前结婚时,婆婆说“工资卡放我这里,我帮你们攒钱”。
我交了。
每个月一万二,交了三年。
四十三万。
现在,有人拿我的钱,买了六万八的金首饰。
不是给我的。
我结婚时的三金,加起来才一万二。

至少,婆婆是这么告诉我的。
而我刚刚收到的另一条消息,是婆婆发来的:
“三金是赵家的东西,你明天必须还回来。”
我和赵磊结婚三年。
准确地说,是我伺候他们全家三年。
结婚前,赵磊说他妈是个好相处的人。
“我妈说了,你嫁过来就是一家人。”
一家人。
这三个字,我信了三年。
结婚第一个月,婆婆王桂芬就把规矩立下了。
“小念,你工资卡给我。”
我愣了一下。
“妈,我自己——”
“你自己什么?”
她看着我,笑得很和善。
“我帮你们攒着,年轻人不会理财。”
赵磊在旁边点头。
“听我妈的,她管钱管了一辈子,比你强。”
我看着他。
他冲我笑了笑。
“放心,都是一家人。”
我把卡交了。
每月一万二。
扣完五险一金到手一万零八百。
全部上交。
婆婆每月给我一千五的零花钱。
“够你吃饭了,女孩子别老买衣服。”
我点头。
一千五。
我自己挣一万二,到手一千五。
赵磊的工资呢?
“你别管他的,他要应酬。”
婆婆这么说。
我没问。
因为我们是一家人。
一家人不算那么清楚。
结婚时的三金,是婆婆陪我去买的。
她选了一家我没听过的店。
“这家实惠,足金的。”
金项链,金手镯,金戒指。
婆婆说花了一万二。
当时亲戚们都在,婆婆举着首饰盒,声音很大。
“足金的!一万二!赵家对儿媳妇,没话说!”
亲戚们鼓掌。
我妈在旁边抹眼泪。
我妈给了十二万的陪嫁。
婆婆给了一万二的三金。
我觉得挺好的。
一家人嘛。
婚后的日子,没什么好说的。
做饭是我。
洗衣服是我。
收拾屋子是我。
赵磊加班多,经常十一二点回来。
有时候不回来。
“在公司通宵。”
我信了。

